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90句精选句子)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第一:书中孟德斯鸠在开头的部分有讲到古希腊学者们对政体的划分,他们做出了许多分类。但孟德斯鸠本人相对赞同一些的柏拉图的分类是:民主制,往下到贵族制,到君主制,最后到专制。在这里我实在是感慨古希腊先哲们的智慧。实际上如今世界上的任何国家的政治体制都在这四个范围中。书中希腊先哲们针对自由这个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将自由和自主区分开来。认为自由并非自由,自由是受到管控的。而自主则会带来祸患,孟德斯鸠本人也赞同这一点。
2、 26 专制政体应该有更残酷的刑法,因为政体中的人民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对生活的热忱比不上对死亡的恐惧。
3、有两种败坏,其一是人民完全不再遵守法律,其二是人民被法律腐蚀。第二种败坏是无药可救的弊病,因为病根就在药中。p.10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4、正是他先有了《罗马盛衰原因论》,才有后来的《论法的精神》。其实,孟德斯鸠早就有撰写此书的想法,他用了长达二十年的时间,更准确地说,他一生都在不断酝酿和构思这部著作。该书题材的重要性固然推动着他,而题材的广泛性也曾令他退缩,他多次放弃写作的计划,又多次重新拾起。
5、不仅气候,土壤也会对自由和和奴役产生影响。如果土壤肥沃、易于耕种,民众吃喝无忧,那么自然就容易产生惰性,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这无疑就为奴役提供了温床。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能太太平平,任何政体对他们来说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孟德斯鸠说:土地肥沃的国家通常一人执政就够了。反倒是土壤贫瘠之地,像山区和森林草原,或者需要开疆辟土的地方,人们反而享有更多的自由,因为没有什么怕失去的。所以在人类历史上,不毛之地经常出现许多强悍的民族。同理,游牧民族也往往比农耕民族享有更多的自由。也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土地贫瘠的国家通常多人执政,因为不同的土质和不同山头,有不同的诉求,人们反对专制,要求更自由的政体。放眼全球,孟德斯鸠认为,亚洲气候炎热、土地肥沃,所以存在大规模的奴役,而欧洲气候或寒冷或温暖,就享有更多的自由。
6、最后是专制政体,这就很特殊了,孟德斯鸠认为,在专制政体中,美德根本不需要,朕就是美德本身。荣誉则是危险的,吃了我的早晚都得给我吐出来。节制更是不存在,专制政体需要的原则是“畏惧”,如果专制君主不高高地扬起鞭子,使所有人颤栗,那么它很快就被会推翻,“专制政体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
7、 3 “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
8、——注:这是公元七世纪伦巴底人用法律防控麻风病。罗塔利是伦巴底国王,他于643年主持编纂了《伦巴底法典》。
9、青年时期的孟德斯鸠,往往把法律当成哲学来研究,他早年担任过波尔多法院的推事与庭长,数年后的1722年,当国王路易十五开征新税时,同仁们就推荐孟德斯鸠向国王呈递陈情书,身处国王与人民之间,他以敬爱君主的臣子和勇气十足的官员身份,完成了这项崇高但不为人钦慕的任务,让国王听到了百姓的声音。民众的疾苦由于得到了巧妙而有力的表述,终于争得了应有的公平待遇,尽管好景不长。
10、至于对外权,洛克认为,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对外权与执行权总是联合在一起,很难分开同时由不同的人所掌握,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公共的力量处在不同的支配之下,迟早会导致纷乱和灾祸。可见,洛克的执行权与对外权,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广义上的行政权。所以事实上,洛克主要区分了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且将行政权辅助和隶属于立法权。
11、“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一句法谚,源于18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表述与延伸。(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2、《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一经问世便震撼了世界。这部著作凝结着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也是他的代表作,这部著作不仅使他蜚声世界,而且作为人类进步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史册,成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
13、该书也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力最大的著作。其书中提出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内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了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该书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凝结了孟德斯鸠毕生的心血。
14、政治自由仅存在于宽和的政体下。可是,政治自由并不始终存在于宽和的国家里。只有权力未被滥用时,政治宽和的国家里才有政治自由。然而,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p.185
15、他对各国的考察不抱任何个人偏见,既没有热情的预测,也没有吹毛求疵的苛责,他所带回来的,既不是对异邦的狂妄蔑视,也不是对本国毫无根据的鄙夷。依照孟德斯鸠观察的结果,他认为,德国是一个供人旅游的地方,意大利是一个供人小住的地方,英国是一个供人思考的地方,而法国则是供人生活的地方。回到故乡的孟德斯鸠,在拉布莱德堡住了2年,最终完成了《罗马盛衰原因论》,并得以问世。
16、 美德的天然位置紧挨着自由,但是,它与极端自由之间的距离,却像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那样遥远。p.136
17、孟德斯鸠认为,处于首要地位的是政体,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是最高的法,因为有什么样的政体,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法,也就是说,法直接产生于政体性质。而对于政体的性质,孟德斯鸠提出,政体有三种,分别是: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18、而且事实上,孟德斯鸠自己也在为自己辩护。比如说他就把俄罗斯搬出来了,在自然条件上,俄罗斯那是不知道冷到哪里去了,按理说应该享有自由,但现实却是,俄罗斯的法律和习俗,不但没有保持气候带来的有利因素,反而以专制完全压制了气候带来的自由因素。由此可见,气候和土壤因素不是绝对的。所以孟德斯鸠的结论是,如果人们甘心接受气候和土壤等物质因素带来的影响,那结果自然是奴役多而自由少。不过,人们完全可以借助法律和良好的传统风尚,来抵消气候和土壤的不利影响的,从而摆脱奴役、重获自由,因为自由才是人的自然本性。
19、其实,这本书还有一个超长的副标题: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最新研究。此外,《论法的精神》还有一个题记,简简单单一句话:无母而生的孩子。对于这句话,存在着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认为,孟德斯鸠是在说这是一部前无古人的著作。而另一种解释是,孟德斯鸠曾说,撰写一部伟大的著作,天才和自由都不可或缺,天才代表父亲、自由代表母亲,显然,孟德斯鸠认为,他有天才,但却没有自由。
20、较之专制政体,君主政体有一大优点。君主政体中的君主之下,有若干等级与政制休戚与共,这是政体的性质使然,所以,国家较为稳定,政体较为巩固,主政者人身较为安全。p.72
21、 19 一名刚直的立法者,能培养出一个视刚直为理所应当的民族。
22、②(英)托马斯·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1985年9月1日,北京,商务印书馆.
23、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贵族家庭,1755年2月10日卒于巴黎。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从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2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主要译本比较——以第一章第一节为例(论法的精神)书评(douban.com)
25、达西埃于1753年为孟德斯鸠制作了一个形似纪念章的浮雕头像。正面铸着说明文字:“德·色贡达·德·孟德斯鸠男爵像”和穿着宽大衣服的半身像。背面铸有“此即法律”字样。一位身处云端的真理女神,女神一手持光明,一手拿着书和棕榈,书上写着《论法的精神》。在下方土地上站着正义之神,左手握着从真理女神手中落下的披纱,右手拿着一台天平,脚下躺着一把利剑。
26、 7 处在服从地位的人民,全都成了发布命令的人民的私人奴隶。
27、●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28、这话也就是孟德斯鸠说的了,要是放在今天谁敢在网上这么说,肯定会被喷死。不过,孟德斯鸠还真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在他看来,亚洲处于比较炎热的地带,最酷热的就是印度,所以你看印度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北欧国家处于寒带,你看我孟德斯鸠喜欢的英国,这不就充满了美德吗?而相比之下,法国则处于温暖地带,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法国人哪一个靠谱?
29、在这幅动人的画卷中,他曾写道,我们总是习惯以郑重其事的态度对待那些最无聊的事情,却拿其实重要的事情开玩笑;我们的谈话总是轻佻而喧嚣,即使在欢乐的时刻,我们也总是心烦意乱;我们的偏见与行为,总是与我们的学识形成强烈的对比;我们的宠臣们虚荣而卑躬屈膝;我们对待外国人表面礼节周到,内心却充满鄙夷,却还要装出一副偏爱的样子;我们在文学上毫无意义地进行激烈的争论,尚未思考就发疯地写作,尚未了解清楚就下断语等等。
30、孟德斯鸠说:我对世界上各种宗教的审视,仅仅着眼于它们能为生活在尘世中的人带来什么福祉,无论它们源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孟德斯鸠认为,即使是最真实和最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比如印度佛教相信灵魂不死,假如被个别人错误理解,诱使他们走上自杀之路,那么这就不是好宗教。反之,哪怕是伪宗教,如果能与社会原则相结合,也能产生美妙的后果。比如缅甸勃固人信奉的宗教,估计没人听过,但它的主要教义是不杀、不偷、不做下流无耻的事,不做让众人不快的事。他们相信只要能做到这些,就能得到拯救。孟德斯鸠认为,虽然他们心中并没有神,但这也是一种好宗教。
31、国王都这样,下面的贵族就可想而知了,而就算他们想有所作为,在路易十四强大王权的阴影下,也无能为力,所以他们能做的只有发财和花钱两件事儿,天天歌舞升平、酒池肉林,一套华服就好几十斤,没俩人帮忙,炕都上不去。相比之下,法国民众的生活则暗无天日,而且没有希望。可以想见,这样的国家已经腐化到了极致。
32、——注:这是18世纪欧洲国家防控瘟疫的法律规定。上文“我们今天”是作者所处时代,孟德斯鸠生于1689年卒于1755年。
33、最符合自然的政体应该是这样的:为一个民族所设置的政体,最符合这个民族的秉性。p.15
34、除此之外,孟德斯鸠还强调了政教分离的重要性,他认为即使是在君主政体下,也不应当让所有权力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所以宗教领袖应该与国家分开,否则就会沦落为专制主义。
35、在专制政体国家中,倘若没有宗教,受到尊重的便是习俗,而不会是法律。p.29
36、美德的天然位置紧挨着自由,但是,它与极端自由之间的距离,却像它与奴役之间的距离那样遥远。p.136
37、1713年年底,孟德斯鸠离开巴黎返回波尔多,1714年2月买得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推事职位(十八世纪法国的一种爵位继承制度,因其伯父丧子,遂决定将本人的庭长职位与财产传给侄子孟德斯鸠);并于1716年4月当选为波尔多科学院的院士;同年他的第一个儿子让-巴蒂斯特出生;7月13日,孟获得了波尔多法院的庭长职位。
38、如果发生了革命,建立了新的政体,那只能是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后的结果,依仗懒散和腐化的民风是不可能成功的。革命者希望人民分享革命的成果,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这个愿望很难实现。旧机制往往能发挥纠偏作用,而新机制则往往会带来一些弊端。p.63
39、除了以上这些作用之外,孟德斯鸠认为,贸易还可以促使人们拥有一种精确、健康的公道观念。因为贸易是建立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谁也不做亏本买卖,所以,贸易与一些伦理道德,比如要求人们不要斤斤计较自己的利益,为了他人的利益舍弃自己的利益等伦理道德背道而驰。也就是说,孟德斯鸠既反对以战争进行掠夺的暴力行径,也反对宗教道德严苛的利他主义要求,在他看来,这些都不符合人性和社会的本质。
40、《论法的精神》是把贵族政治看作共和政体的一部分,认为共和国的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贵族政治。这些人制定并执行法律,其余的人和这些人的关系,就像君主政体中君主与臣民的关系。贵族政治越是接近于民主政治,便越是完善;越是接近于君主政治,便越是不完善。
41、政治自由是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最为隐晦的主题,就如他的写作风格一样艰深晦涩,而且可以放置在最后几个章节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治自由在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但是正如他小心翼翼隐藏的那样,孟德斯鸠自始至终都害怕自己被发现背叛了基督教形而上学主义、背弃了他的上帝,所以他采取这样的——如施特劳斯所认为的那种哲学家常见的“隐微写作”——来隐藏自己最核心的观点,具有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重要意义。政治自由的概念也成功解决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孟德斯鸠认为英国的政体是最好的,最值得羡慕的。那么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孟德斯鸠指的“政治自由”究竟是什么。政治自由是“能做他应该做的事”,孟德斯鸠随即在十一章中分析了独立和自由的区别。独立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独立是一种权力,一种不受约束的意志的权威,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但是这样的权威却不意味着自由,因为每个人的意志都不受限制,那么个人就不会可靠地行使自己的意志。“人放弃了自己天生的状态,生活在政治法的统辖之下。”,政治法就是人们获得自由的一种方式。法律使得政治体制达到一种相互制衡(宪制制衡)的关系(这就是人们往往肤浅停留的阶段),而这种宪制制衡所要完成的,就是孟德斯鸠所要隐藏的中心——政治自由。英国人在孟德斯鸠看来是非常独立的,而这样的独立正是他们政治自由的结果,详细的解释就是,英国人的自由来自于法律,而正是这样的法律构建了宪制之中的自由。“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像君主”一样的英国模式,其实表明的是:政治自由与独立合二为一。“每一个被视为拥有自由灵魂的人,都应该自己统治自己。”
42、在这里我想引用一下严复对于自由的翻译。中文中本身没有这个词汇。严复给出的解释是“群己权界”。说白了就是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界限。但这个界限究竟在哪里,没有人知道。
43、当然了,客观条件我们无法改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改造社会。怎么改造?这就要靠法律来兴利除害了,以此来克服气候的不利影响。比如说还是印度,既然印度热导致老百姓懒不愿耕种,那么法律就要鼓励耕种,同时要尽力剥夺不劳而获的各种手段。但印度却恰恰相反,他们为僧侣提供了大量的财富,这就鼓励了更多的人不去劳动。最严重的是,印度的所有土地都归君主,民众没有自己的土地,这就更没有耕种的积极性了。这就是典型的法律不但没有兴利除害,反而却助纣为虐,这不是恶法是什么。而与印度相比,孟德斯鸠就极力赞赏中国,中国南方虽然也热,但中国皇帝每年都有一次公开的隆重的仪式,用来鼓励人民耕种。而且中国人也鄙视不劳而获,赞赏自力更生的自我奋斗。
44、 27 真正的平等精神不是所有人都是发布命令者或接受命令者,而是服从、领导与自己平等的人。
45、前面说到,孟德斯鸠继承了他大爷最高法院庭长的职务,而在乌烟瘴气的法国政界,孟德斯鸠也干不下去了,于是他卖掉了这一职务,狠狠地赚了一笔,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先后到访德国、意大利以及英国等多个欧洲国家,事实上,他并不太喜欢英国,但却在英国待得最久,将近两年时间。因为英国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比如他发现,英国报纸的发行,遍及社会各个阶层,即便是一个盖屋顶的工人,也让人送一份《伦敦官报》给他在房顶上边干活边看。而最让孟德斯鸠惊讶的是,英国一遇到大事儿,国王居然还要和议会商量着办,这在法国是难以想象的。
46、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Sz6H7esAD9nElR3_IFiTg提取码:LLSW 书名:论法的精神
47、大部分公民有足够的参选能力,却不具备足够的被选能力。同样,人民有足够的能力听取有关管理事务的报告,却不适宜于自己进行管理。事情要办,而且要办得不紧不慢,但是人民往往不是做得太多就是做得太少。有时候人多手杂,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十万只脚一起走,速度却慢得像爬虫。p.20
48、 15 君主政体的教育以提高心智为目标,专制政体的教育以降低心智为目标。所有后者的性质一定带有奴役的性质。
49、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政治自由便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因为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简单,那就是限制权力,当然了,限制权力不能只靠法律的约束,必须以毒攻毒,那就是以权力来限制权力,而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便是实行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
50、一般而言,法是人类的理性,因为它治理着地球上的所有民族。各国的政治法和公民法只不过是人类理性在各个具体场合的实际应用而已。这些法律应该量身定做,仅仅适用于特定的国家;倘若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于另一个国家,那是罕见的巧合。p.15
51、《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红旗出版社,2017
52、 17 要培养出奴隶,就要先培养卑劣的臣民。
53、达朗贝尔回忆说,孟德斯鸠平时待人亲切热忱,他的谈话轻松有趣而富有教益,就像他的文笔一样,并非一气呵成,虽然风趣俏皮,但并非讽刺和挖苦。他比任何人善于讲故事,声情并茂,脱口而出,既饶有情绪又不矫揉造作;他常常爱开玩笑,但不会令人讨厌;他的玩笑出自他精神的火花和满脑子的思想;他喜欢交游,不仅仅是他的性格和精神使然,他在研究工作中安排的生活制度,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他看重荣誉,但只想凭借自己的成就获得荣誉,而且从不以卑劣的手段、或经由见不得人的可耻途径来捞取荣誉。
54、人们所能做的只能是脚踏实地,摸着石头过河,而这又是典型的保守主义风格。
55、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56、好了编不下去了,最后装个X总结一下。有人说孟德斯鸠发现了精神世界的法则,正如牛顿提出了物质世界的法则。我想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找不出明显的毛病。孟德斯鸠利用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和实验的研究方法,将法律放到历史、地理、政治、气候、贸易、人口、宗教、风俗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事物中,通过观察和分析这些事物间彼此的关系,揭示了法律的精神。这种研究方法和广博的研究内容,不仅前无古人地在法律研究中开创了先河,同时也开创了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先河,可以说,现代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大多都可以从《论法的精神》中发现最初的思想根源。
57、现在提到波尔多,我们往往就会想到红酒,而孟德斯鸠家族也经营着红酒生意,而且非常火爆,生产的红酒甚至远销英国。所以说,孟德斯鸠其实是个富四代。按理说,孟德斯鸠是继承不了爵位的,因为上一代继承爵位的是他大爷,但他大爷只有一个儿子,不幸死得比较早,于是这位夏尔-德-塞孔达,便在20多岁时成为了新的孟德斯鸠男爵,同时也继承了他大爷高等法院庭长这一职务,当然了还有丰厚的遗产。
58、最符合自然的政体应该是这样的:为一个民族所设置的政体,最符合这个民族的秉性。p.15
59、 24 专制政体中的权利完全掌控在受委托的权利行使者手中。
60、读了《论法的精神》之后,我们发现,作者不仅涉猎广泛,而且合理利用了大量阅读所得的材料。要知道,当时的孟德斯鸠,已经完全丧失了视力,不得不依靠他人尤其是二女儿戴妮丝的帮助,才能阅读。在此书中,人人都可以得到的东西是什么?是什么使作者得到了各国人民的钟爱?那就是作者所强调的公民精神,书中处处充溢着对公民福祉的热爱和对人人都能获得幸福的源泉。
61、分权学说是《论法的精神》的重要论题,主旨在于反对全部国家权力集中于专制君主一人手中,是根据约翰·洛克的分权论并加以发展而提出的。它认为每一个国家有3种权力:第一种分为:①立法权力;②有关国际法事项的权力;③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第二种称为司法权力。第三种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这3种权力应当属于不同的国家机关。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种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而为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而为法官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同一个机关行使这3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62、孟德斯鸠认为,哪个国家实行哪种政体,有时不是主观选择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要受制于客观因素。这一思想在当时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当时的人们,都习惯于从宗教、道德、自然法等高深莫测的角度去讨论人类社会,很少关注客观物质世界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但孟德斯鸠却通过对气候和土壤的论述,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63、总之孟德斯鸠认为,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气候对人的行为方式和内心状态的影响,要用法律去克服气候的不利因素。不过,以上还不是孟德斯鸠的伟大之处,它的伟大之处在于,在讨论气候的时候,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这便是自由与奴役。
64、那么怎样的社会才是自由的社会呢?孟德斯鸠认为,在法律维护政体原则的基础上,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就没有自由可言了,因为其他人同样也有这个权力。也就是说,自由就是不受政治强制,并且可以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只要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不论是民主政体,还是贵族政体,抑或是君主政体,人民的政治权利都可以得到表达,这样的社会就是宽和和自由的。
65、借此,孟德斯鸠告诉我们,每一种政体的腐化,几乎都始于原则的腐化。比如说当君主剥夺或减损贵族的特权时,君主政体便开始腐化,最终走向一人专制的政体。英国贵族和国王签订大宪章,防的就是这种情况的出现。为了说明自己的问题,孟德斯鸠还引述了当时一位传教士对中国的论述,他说晋朝与隋朝之所以会灭亡,原因正在于君主们不愿像古人那样只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他们既要统领大局,又要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可见,孟德斯鸠这么说,正是在严厉批评路易十五的中央集权政策,这爷孙俩对君主政体的原则进行肆意破坏,逐渐使法国滑向了专制主义的深渊,无奈为了规避当时严格的书籍审查制度,孟德斯鸠只能指桑骂槐,让中国背锅了。
66、 22 专制政体以恐惧为原则,该原则的目的在于稳定。
67、1734年,《罗马盛衰原因论》获得出版,再度获得巨大成功。不过,在孟德斯鸠心中,这还只是个开胃菜,他的目标,是给积重难返的法国开出一剂猛药,如果法国能够吃下这剂猛药,或许还能起死回生,如果不吃,那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等待流血的大革命了,这正是:可能我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可能我见了黄河才会死心吧,可能我偏要一条路走到黑吧,可能我需要一场大革命吧。
68、——注:没有法律管控,没有隔离,解除传染源,导致死亡后果。
69、民主政体的基础如果是商贸,一些人就有可能拥有巨额财产,而民风并不因此而败坏,这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商贸精神自然而然地伴之以俭朴、节约、节制、勤劳、聪慧、安定、秩序和守法。只要商贸精神存在,它所产生的财富就不会有任何恶果。商贸精神若因财富过多而遭致破坏,恶果便会产生,过去从未察觉的因不平等而产生的纷乱会突然出现在人们眼前。p.61-62
70、 3 可人民知道该怎样处理事物,该怎样挑选地点、机会、时间,并进行利用吗?他们并不知道。
71、从“入典”到“成典”——我国民法典编纂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典化之“两步走”方略|前沿
72、现在我们追溯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得知,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其实源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思想。不过,二者还是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73、《论法的精神》出版后不到两年就印行了22版,多种外文译本也相继问世,成为风行世界的经典之作。由于书中鲜明的立意、尖利的笔锋、辛辣的讥讽深刻地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引起了反动统治阶级的敌意,教会和耶稣会对他恨之入骨,巴黎大学还将它列为禁书。为此,孟德斯鸠在1750年匿名发表了名为《对的辩护》一书。对反对统治阶级的恶意中伤予以回击。
74、 18 父亲的教育和老师的教育,全都被社会教育否定了。
75、当然了,不管孟德斯鸠有着怎样的个人好恶,三种政体在事实上都是客观存在的,那么这三种政体又是靠着怎样的原则,来维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呢?孟德斯鸠认为,不同的政体,所依靠的原则也截然不同。
76、现在各种政体的性质、原则,以及其与法律的关系已经阐明了,那么对于当时的法国来说,什么样的政体才是坠吼的呢?孟德斯鸠确立了两条标准,这就是:政府宽和、人民自由。
77、 20 很野蛮民族的往来,腐坏了本民族的风俗习惯。
78、除了促进和平之外,孟德斯鸠指出,贸易还可以医治偏见,实现对人的启蒙。因为在贸易交往中,人们会认识彼此,并学会尊重对方的习俗,所以孟德斯鸠说:凡是习俗温良的地方,必定有贸易,凡是有贸易的地方,习俗必定温良。贸易可以使人们的习俗不像往昔那样凶残。
79、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4KxueRvri1zuS7m0z4E6Q提取码:avpt 书名:论法的精神
80、如果发生了革命,建立了新的政体,那只能是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后的结果,依仗懒散和腐化的民风是不可能成功的。革命者希望人民分享革命的成果,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这个愿望很难实现。旧机制往往能发挥纠偏作用,而新机制则往往会带来一些弊端。p.63
81、 12 专制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
82、启迪人民并非无关紧要。官吏的成见始于民族的成见。在蒙昧时代,干尽了坏事也毫无疑惧。在开明时代,做了天大的好事也依然战战兢兢。我们看到了旧时的弊病,试图予以纠正,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纠正本身也会有弊病。如果担心坏会变得更坏,那就莫如别去碰它,如果不相信好能变得更好,那就莫如也别去碰它。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做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p.4
83、我们再来看孟德斯鸠。孟德斯鸠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适用于万民法的执行权、适用于公民法的执行权。依据第一种权力,君主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修改或废除已有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出或接受使节,维护治安,防止外敌入侵。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治罪行,裁决私人争执。可见,在这三种权利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就是洛克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而第三种权力便是司法权。与洛克不同的是,孟德斯鸠将司法视作一种独立的权力,不再从属于行政权,而是将其独立出来,这也正是孟德斯鸠的开创之举。
84、书屋丨谢鸿飞:一个法学家眼里的世界、人类与法——读《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85、 1 战争以胜利为目的,胜利以征服为目的,征服以保存自身为目的。
86、君主政体的教育旨在提升心志,专制政体的教育则旨在降低心志。因此,这种教育必须是奴役性的。即使对于身踞高位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那里的任何人若要当专制君主,同时也得当奴隶。绝对服从,既意味着服从者的无知,也意味着发号施令者的无知,因为他无须思索、怀疑和推理,只需表示愿望就可以了。p.46
87、而孟德斯鸠给法国开出的这剂猛药,便是《论法的精神》。事实上,早在写作《波斯人信札》时,孟德斯鸠就已经开始为撰写《论法的精神》收集材料了。最终,经过长达20年艰苦的撰写,1748年,《论法的精神》横空出世,两年之内就疯狂印刷了22版,平均每个月都再版一次。但可惜的是,眼看法国人就要吃下这剂猛药了,国王和教会察觉到了不对,最终,《论法的精神》在法国被列为禁书。
88、③(德)卡尔·斯密特著,苏慧婕译:《论法学思维的三种模式》,2012年,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89、政治自由仅存在于宽和的政体下。可是,政治自由并不始终存在于宽和的国家里。只有权力未被滥用时,政治宽和的国家里才有政治自由。然而,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决不罢休。p.185